作为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我们在公司每次董事会上均行使了表决权,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表示同意。我们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王建新 | 12 | 2 | 10 | 0 | 0 | 否 |
钟洪明 | 12 | 2 | 10 | 0 | 0 | 否 |
唐小飞 | 12 | 2 | 10 | 0 | 0 | 否 |
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6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我们就调整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相关事项、变更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我们就公司拟变更董事、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我们就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2020年度利润分配、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会计政策变更、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与航空工业财务关联存贷款的风险评估报告、2020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度董事薪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
4、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我们就公司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我们就公司拟变更董事、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
性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6、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我们就公司选举董事长、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我们就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董事会换届选举、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航空工业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与航空工业财务关联存贷款的风险评估报告、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
8、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我们就公司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我们就公司聘任总法律顾问、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0、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我们就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对上述事项均表示同意,以上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详见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度,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作为战略委员会的成员,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利润分配、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提出了供公司参考的意见。
2、作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会计政策变更、计提资产减值、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回购B股方案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核,在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建立有效的内控机制等方面建言献策,积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以及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期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对公司董事的考核及薪酬发放进行了审核监督。
四、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度,我们通过邮件、电话、现场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不定期进行沟通,对公司内部控制、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关联交易、担保等事项进行了调查和了解,同时密切关注宏观环
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2021年,我们监督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对经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担保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确保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
六、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未有以下情况发生:
1、提议召开董事会;
2、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二○二二年三月十日
(独立董事:王建新) (独立董事:钟洪明) (独立董事:唐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