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新城市: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0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肖幼美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肖幼美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拟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新城市股票代码:300778法定代表人:张春杰董事会秘书:肖靖宇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39号新城市大厦10楼邮政编码:518172联系电话:0755-33283211传真号码:0755-33832999电子信箱:nlt@163.net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1)。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肖幼美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肖幼美女士: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硕士班学历,拥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1971年10月至1986年9月任职于兰州石油化工机械集团公司财务处,1986年9月至1989年5月就读于甘肃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1989年5月至2009年担任深圳市有色金属财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兼任中金财务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

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征集人承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将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上三项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22年3月21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3月24日期间(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逐页签字;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39号新城市大厦10楼

收件人:刘欢欢

电话:0755-33283211

传真:0755-33832999

邮编:518172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4、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但其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自主行使投票权的,视为已撤销投票权授权委托,表决结果以该股东提交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为准;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九)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书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七、备查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肖幼美女士签署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征集人:肖幼美2022年3月9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肖幼美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证券账户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