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景晓军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景晓东先生计划未来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0,799,32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00%)。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公告编号:2019-092号)
2020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3日,景晓军先生以集合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28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15%。(公告编号:2020-051号)
2020年12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景晓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景晓东先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于2020年12月3日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3,472,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0000%。(公告编号:2020-092号)
2021年3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景晓
第 1 页,共 5 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景晓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景晓东先生、深圳市华信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华信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信行”)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于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1日期间,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3,472,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0000%。(公告编号:2021-003号)
2022年2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景晓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华信行计划未来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2,983,18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告编号:2022-002号)近日,公司收到华信行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年3月8日,华信行减持公司股份1,44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47%。本次减持后,景晓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景晓东先生、华信行自2020年3月25日签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已累计减少5.0000%,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根据景晓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景晓东先生、华信行于2020年3月25日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景晓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景晓东先生、华信行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7,401,663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34.9126%。
本次权益变动后,景晓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景晓东先生、华信行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为201,500,20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9.9126%。
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第 2 页,共 5 页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时间 | 减持均价(元) | 变动股数(股) | 变动比例(%) |
景晓军 | 竞价交易减持 | 2020.5.6 | 7.70 | -273,800 | -0.0403 |
景晓军 | 竞价交易减持 | 2020.5.8 | 7.69 | -756,200 | -0.1112 |
景晓军 | 大宗交易减持 | 2020.5.13 | 6.75 | -6,256,300 | -0.9201 |
第 3 页,共 5 页
景晓军、景晓东、
华信行
景晓军、景晓东、华信行 | 回购注销股份导致被动增加 | 2020.8.7 | -- | -- | 0.2862 |
景晓军、景晓东 | 大宗交易减持 | 2020.12.3 | 6.43 | -13,472,600 | -2.0000 |
华信行 | 大宗交易减持 | 2021.3.10 | 4.70 | -6,718,500 | -0.9974 |
华信行 | 大宗交易减持 | 2021.3.11 | 4.70 | -6,754,000 | -1.0026 |
华信行 | 竞价交易减持 | 2022.3.8 | 9.48 | -1,446,400 | -0.2147 |
合计 | -5.0000 |
注:(1)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公司于2020年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79,988,821股变为673,630,150股,景晓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景晓东先生、华信行所持股份合计被动增加0.2862%,增加前其持股比例合计为33.84%,增加后比例合计为34.13%。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 ||
景晓军 | 合计持有股份 | 199,282,484 | 29.3067 | 179,497,684 | 26.646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0,743,712 | 5.9918 | 44,874,421 | 6.661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58,538,772 | 23.3149 | 134,623,263 | 19.9847 | |
景晓东 | 合计持有股份 | 4,120,325 | 0.6059 | 2,922,564 | 0.433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06,420 | 0.1186 | 730,641 | 0.108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313,905 | 0.4873 | 2,191,923 | 0.3254 | |
华信行 | 合计持有股份 | 33,998,854 | 4.9999 | 19,079,954 | 2.832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3,998,854 | 4.9999 | 19,079,954 | 2.8324 |
第 4 页,共 5 页有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实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华信行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华信行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景晓军先生、景晓东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所做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股东景晓军先生、景晓东先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董事景晓军先生、景晓东先生承诺: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其及其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景晓军先生、景晓东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
生影响。
5、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
2、《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