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7,373,426.83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7,993,84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6,990,769.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31.59%。
自2021年12月31日起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基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行业经营环境、公司经营状况、股东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盈利规模、投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偿付能力或资本充足率状况等情况,平衡业务持续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之间的关系,制定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并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的同时,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