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49103.SZ、149104.SZ、149208.SZ、149256.SZ、149363.SZ、149545.SZ债券简称:20阳城01、20阳城02、20阳城03、20阳城04、21阳城01、21阳城02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公司债券2022年第十六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
2022年3月
重要声明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城”、“发行人”、“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公布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或发行人向一创投行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一创投行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作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城”或“发行人”)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0阳城01”、债券代码“149103.SZ”)、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0阳城02”、债券代码“149104.SZ”)、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0阳城03”、债券代码“149208.SZ”)、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0阳城04”、债券代码“149256.SZ”)、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阳城01”、债券代码“149363.SZ”)、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1阳城02”、债券代码“149545.SZ”)的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出具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近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控股股东
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隆”)、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业”)的通知,获悉阳光集团、东方信隆、康田实业因其部分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于2022年2月23日—3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35,11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5%,本次被动减持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变动的基本情况
1、股东被动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 关系 | 日期 | 买卖方向 | 股数(股) | 单价(元) |
康田实业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 2022年2月23日 | 被动减持 | 808,800 | 2.63 |
康田实业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 2022年2月24日 | 被动减持 | 668,200 | 2.61 |
康田实业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 2022年2月25日 | 被动减持 | 554,200 | 2.53 |
康田实业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 2022年2月28日 | 被动减持 | 461,200 | 2.48 |
阳光集团 | 控股股东 | 2022年2月28日 | 被动减持 | 1,863,700 | 2.46 |
东方信隆 | 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 2022年2月28日 | 被动减持 | 30,047,900 | 2.39 |
康田实业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 2022年3月1日 | 被动减持 | 384,800 | 2.42 |
阳光集团 | 控股股东 | 2022年3月1日 | 被动减持 | 300 | 2.40 |
康田实业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 2022年3月2日 | 被动减持 | 321,800 | 2.45 |
2、股东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阳光集团 | 合计持有股份 | 663,200,264 | 16.02% | 661,336,264 | 15.97% |
东方信隆 | 合计持有股份 | 630,940,947 | 15.24% | 600,893,047 | 14.51% |
康田实业 | 合计持有股份 | 375,293,123 | 9.06% | 372,094,123 | 8.99% |
合计 | / | 1,669,434,334 | 40.32% | 1,634,323,434 | 39.47% |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为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的被动减持行为,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一直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协调,并根据质权人要求,开展债务展期、筹措资金等相关措施减少本次被动减持股票造成的不利影响。
2、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实质影响,也不会直接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将持续关注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变动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出具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及简称“阳光集团”)、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隆”)及控
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业”)出具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获悉阳光集团、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康田实业因其部分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于2021年12月7日—2022年3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103,21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被动减持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被动减持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3 | 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住所1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登龙路99号 | ||||||
住所2 | 福州市马尾区马限山一号6楼轮运大厦三层310室 | ||||||
住所3 | 福州市马尾区登龙路99号13楼3层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12月7日—2022年3月2日 | ||||||
股票简称 | 阳光城 | 股票代码 | 000671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阳光集团 | |||||||
股份种类 | 减持日期 | 被动减持股数(股) | 被动减持比例(%) | ||||
A股 | 2021年12月7日 | 16,629,300 | 0.40 |
A股
A股 | 2021年12月10日 | 2,883,700 | 0.07 |
A股
A股 | 2022年2月14日 | 4,737,200 | 0.11 |
A股 | 2022年2月15日 | 3,875,100 | 0.09 |
A股
A股 | 2022年2月16日 | 3,216,800 | 0.08 |
A股 | 2022年2月17日 | 265,000 | 0.01 |
A股
A股 | 2022年2月28日 | 1,863,700 | 0.05 |
A股
A股 | 2022年3月1日 | 300 | 0.00 |
康田实业 | |||
A股 | 2021年12月7日 | 9,884,200 | 0.24 |
A股
A股 | 2021年12月9日 | 6,934,400 | 0.17 |
A股
A股 | 2021年12月10日 | 5,072,200 | 0.12 |
A股 | 2022年2月14日 | 3,824,200 | 0.09 |
A股
A股 | 2022年2月15日 | 2,949,800 | 0.07 |
A股
A股 | 2022年2月16日 | 2,315,500 | 0.06 |
A股 | 2022年2月17日 | 1,842,800 | 0.04 |
A股
A股 | 2022年2月18日 | 1,482,600 | 0.04 |
A股 | 2022年2月21日 | 1,203,400 | 0.03 |
A股
A股 | 2022年2月22日 | 983,700 | 0.02 |
A股
A股 | 2022年2月23日 | 808,800 | 0.02 |
A股 | 2022年2月24日 | 668,200 | 0.02 |
A股
A股 | 2022年2月25日 | 554,200 | 0.01 |
A股 | 2022年2月28日 | 461,200 | 0.01 |
A股
A股 | 2022年3月1日 | 384,800 | 0.01 |
A股
A股 | 2022年3月2日 | 321,800 | 0.01 |
东方信隆 | |||
A股 | 2022年2月28日 | 30,047,900 | 0.73 |
合计
合计 | 103,210,800 | 2.49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 √ □ □(请注明)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737,534,234 | 41.97% | 1,634,323,434 | 39.4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737,534,234 | 41.97% | 1,634,323,434 | 39.4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 □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 |
注:表中的数据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个别数据加总后与减持比例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为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被动减持行为,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一直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协调,并根据质权人要求,开展债务展期、筹措资金等相关措施减少本次被动减持股票造成的不利影响。
2、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实质影响,也不会直接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变动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2年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出具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2年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决
议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持有人会议的基本信息发行人名称: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项简称:21阳光城MTN001会议名称: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2年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召开时间:2022年2月28日上午10:00召开地点:非现场会议
二、会议参会情况与会议有效性
1、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会议采用非现场形式召开。
2、会议参会情况
21阳光城MTN001持有人共计3家,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共计3家。出席持有人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参会持有人持券金额5.8亿元,占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的比例为100%。
3、会议有效性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
程》,并经出席会议的见证律师确认,出席21阳光城MTN001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数额已达到21阳光城MTN001持有人总表决权的50%以上,且关于豁免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的相关要求的议案获得表决通过,本次会议召开有效。
三、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2年第三次持有人会议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经见证律师见证,本次持有人会议对《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关于豁免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的相关要求的议案
截至表决截止日日终,召集人共收到表决票3张。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3张,合计持有的“21阳光城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5.8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100%;反对0张,合计持有的“21阳光城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0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0%;弃权0张,合计持有的“21阳光城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0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0%。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会议规程》的规定,本议案获得持有“21阳光城MTN001”9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含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
意,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二):无条件豁免违反交叉保护条款约定的议案截至表决截止日日终,召集人共收到表决票3张。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张,合计持有的“21阳光城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4.88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84.14%;反对1张,合计持有的“21阳光城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0.92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15.86%;弃权0张,合计持有的“21阳光城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0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0%。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会议规程》的规定,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21阳光城MTN001”3/4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含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三):有条件豁免违反交叉保护条款约定,同意阳光城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增加担保的议案
截至表决截止日日终,召集人共收到表决票3张。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张,合计持有的“21阳光城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0.92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15.86%;反对0张,合计持有的“21阳光城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0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0%;弃权2张,合计持有的“21阳光城
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4.88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84.14%。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会议规程》的规定,本议案未能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21阳光城MTN001”3/4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含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本议案未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四):有条件豁免违反交叉保护条款约定,同意阳光城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高10BP的票面利率的议案截至表决截止日日终,召集人共收到表决票3张。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张,合计持有的“21阳光城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0.92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15.86%;反对0张,合计持有的“21阳光城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0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0%;弃权2张,合计持有的“21阳光城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4.88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84.14%。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会议规程》的规定,本议案未能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21阳光城MTN001”3/4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含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本议案未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五):有条件豁免违反交叉保护条款约定,同意阳光城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增加持有人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享有回售选择权。
截至表决截止日日终,召集人共收到表决票3张。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张,合计持有的“21阳光城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0.92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15.86%;反对0张,合计持有的“21阳光城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0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0%;弃权2张,合计持有的“21阳光城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4.88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84.14%。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会议规程》的规定,本议案未能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21阳光城MTN001”3/4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含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本议案未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六):有条件豁免违反交叉保护条款约定,同意阳光城自持有人会议决议生效之日起直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偿付之日不得新增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截至表决截止日日终,召集人共收到表决票3张。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张,合计持有的“21阳光城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0.92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15.86%;反对0张,合计持有的“21阳光城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0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0%;弃权2张,合计持有的“21阳光城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4.88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84.14%。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会议规程》的规定,本议案未能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21阳光城MTN001”3/4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含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本议案未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七):有条件豁免违反交叉保护条款约定,同意阳光城自持有人会议决议生效之日起直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偿付之日发行人不得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
截至表决截止日日终,召集人共收到表决票3张。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张,合计持有的“21阳光城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0.92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15.86%;反对0张,合计持有的“21阳光城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0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0%;弃权2张,合计持有的“21阳光城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4.88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84.14%。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会议规程》的规定,本议案未能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21阳光城MTN001”3/4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含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本议案未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八):有条件豁免违反交叉保护条款约定,同意阳光城自持有人会议决议生效之日起直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偿付之日发行人不得减资(按照《公司法》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规定执行)。
截至表决截止日日终,召集人共收到表决票3张。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张,合计持有的“21阳光城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0.92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15.86%;反对0张,合计持有的“21阳光城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0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0%;弃权2张,合计持有的“21阳光城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4.88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84.14%。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会议规程》的规定,本议案未能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21阳光城MTN001”3/4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含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本议案未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九):关于变更“21阳光城MTN001”投资人保护条款的议案
截至表决截止日日终,召集人共收到表决票3张。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张,合计持有的“21阳光城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4.88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84.14%;反对1张,合计持有的“21阳光城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0.92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15.86%;弃权0张,合计持有的“21阳光城MTN001”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0亿元,占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额的0%。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会议规程》的规定,本议案未能获得持
有“21阳光城MTN001”9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含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本议案未获得表决通过。
四、相关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全程由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彭冲、田玥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通过持有人会议决议同意豁免,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会议规程》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规定,本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一创投行作为“20阳城01”、“20阳城02”、“20阳城03”、“20阳城04”、“21阳城01”、“21阳城02”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述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一创投行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上述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事项,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
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2022年第十六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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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