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晨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之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海晨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2022年3月1日,东方投行保荐代表人刘俊清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
二、本次培训对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三、本次培训的内容
本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包括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内幕交易等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四、本次培训的成果
保荐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海晨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全
体参与培训人员均进行了认真深入学习并进行了交流沟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重要性得到全体参与培训人员的认同。培训人员均表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运作。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保荐代表人:郑睿、刘俊清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