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10月8日,本公司收到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通知:“因事务所发展需要,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8 月31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名称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本次变更除名称变更外,其他工商登记事项不变。” 经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确认,该公司本次名称变更不涉及合并、分 立或主要股东股权变动事宜。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10日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更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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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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