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调整后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1人调整为29人,授予价格和授予总数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