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2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冷兆武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及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3月9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39.39元/股,向119名激励对象授予79.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陈娃瑛女士、祁艳芳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三、备查文件
1、《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宜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