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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0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股权转让系江西联创超导应用有限公司(简称“联创超导”)股权结构的调整优化,有助于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积极性,实现多方共赢。此次交易未改变公司持有联创超导的股权比例,对公司在联创超导的权益没有实质性影响,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审慎考虑放弃本次联创超导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关联董事曾智斌、伍锐、李中煜先生对该事项予以回避表决,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放弃联创超导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独立董事:朱日宏 陈明坤 黄瑞二○二二年三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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