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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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构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经公司董事会考核后确定。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冲突的,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九条 除非有特别说明,本制度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