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510 证券简称:丰光精密 公告编号:2022-013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用,公司不应向分析师赠送高额礼品。
第三节 新闻媒体第四十八条 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交所规定应进行披露的信息,必须于第一时间按照北交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进行信息披露。第四十九条 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第五十条 对于重大的尚未公开信息,公司应避免以媒体采访及其他新闻报道的形式披露相关信息。在未进行正式披露之前,应避免向某家新闻媒体提供相关信息或细节。第五十一条 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的报道,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以及有偿手段影响媒体的客观独立报道。公司应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必要时可适当回应。
第六章 附则第五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冲突的,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五十三条 除非有特别说明,本制度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第五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第五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