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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维高新:皖维高新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0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规定,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监督和审核职责。现将公司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为: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报表;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及其实施。公司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收集、整理、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前的准备工作。

独立董事戴新民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尤佳、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吴霖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2021年1月4日召开了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主要

内容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就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进度及期限进行了沟通与磋商,最终确定了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时间、审计时限、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及相关报告的时间等。

(二)2021年1月6日召开了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主要

内容为:1、听取公司总经理关于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2、关于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会计报表相关事项,并发表审阅意见。

(三)2021年2月10日召开了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主要

内容为:关于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会计报表的相

关事项,并发表审阅意见。

(四)2021年2月23日召开了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主要

内容:年审会计师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年报审计的初步情况和管理意见。

(五)2021年3月23日召开了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主要

内容:审议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

(六)2021年8月10日召开了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主要

内容:审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七)2021年12月29日召开了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主

要内容:审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草案及相关议案,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

2020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及披露过程中,充分发挥事前、事中、事后审核的独立性,保护了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0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对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审计委员会委员从专业角度客观地对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财务、内控、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分析,并发表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了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督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的形式记录了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

果。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部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财务报表中所有交易均已记录,交易事项真实,资料完整,会计政策选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未发现有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未发现公司有对外违规担保情况及异常关联交易情况。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后,公司审计委员会多次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2021年2月23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年审会计师方长顺、徐斌、夏海林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会议,针对审计的独立性、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审计程序、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审计中主要调整事项、拟出具的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交流,并取得一致意见,同时审计委员会委员还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管理建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准备充分、勤勉尽责,审计进程符合审计计划,审计调整谨慎适当,提出的管理建议客观公正,希望年审会计师在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时,针对公司贸易交易行为和外埠主要子公司的资产债务、账务处理、重大事项等情况,严格进行盘点核实和符合性查验、审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管理水平。

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定稿后,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0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事项进行表决,并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恪尽职守、认真履职,没有发生信息泄密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报告期,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并在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中真正起到监督作用,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强化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功能,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发布业绩预告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发布了《2020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2020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2021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对2020年度及2021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的经营业绩预增情况进行了预计。为保证业绩预增公告数据的准确性、谨慎性和完整性,审计委员会负责人认真审核了业绩预告财务数据,并与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共同作出《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强化了信息披露履职责任,提高了信息披露的公信力。报告期,公司发布的业绩预增公告所披露的财务数据与正式披露的定期报告一致,没有业绩预告财务数据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形。

(三)资产重组事项中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公司正在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审计委员会分别于2021年8月10日和12月29日对本次交易的预案和草案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本次交易已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前述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与公司及公司的关联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本次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在本次交易中,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发表的审核意见科学、客观、谨慎,为本次交易的合法合规和审慎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和专业判断。

(四)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自上市以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为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具有从事与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始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及时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服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2020年年报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年报审计服务期间,严格遵守职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工作。鉴于其在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执业谨慎、认真负责的表现,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核了公司有关财务资料,审查了公司内控制度及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督促公司内审机构认真执行审计计划,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要求公司内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时沟通,健全内审制度,规范内审程序,保证公司项目建设、资本运作、资金运行的合规、安全。报告期我们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差错。

(六)监督及评估公司内控建设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控管理

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运作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治理规范的要求。充分发挥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控建设,加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督促指导公司内审机构编写完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内控审计,并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基础上,出具了“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

三、总体评价

2021年,为有效加强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行了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在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中起到监督作用,在资产重组事项的决策中起到保驾护航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的工作表示认可,认为审计委员会能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2022年,我们审计委员会将在公司董事会的团结带领下,本着对公司及股东高度负责的精神,继续发挥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监督和保障作用,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执行力,为公司产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特此报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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