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经事后审核,发现上述公告中部分内容需予以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更正前:
2021年全年PI膜销售6,800万元(其中易捷有限公司:3,991万元、深圳垒石热管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339万元)占2021年全年销售额59.03%,与2020年比较增长96.43%;FPC销售4,170万元,占2021年全年销售额35.84%,与2020年相比增长1.27%;2021年PI膜销售较2020年较大增长原因:公司2021年以前PI膜一直属于市场开发、客户小批量试用阶段, 2021年第四季度订单落定。
更正后:
2021年全年PI膜销售6,800万元(其中易捷有限公司:3,991万元、深圳垒石热管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339万元)占2021年全年销售额59.03%,2020全年PI膜销售245.22万元占全年销售额5.03%,2021年PI膜的销售额相比2020年增长2699.94%;2021年FPC销售4,170万元占全年销售额35.84%,2020年FPC销售4,115.49万元占全年销售额84.47%,2021年FPC的销售额相比2020年增长1.29%;2021年PI膜销售较2020年较大增长原因:公司2021年以前PI膜一直属于市场开发、客户小批量试用阶段,2021年第四季度订单落定。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以上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