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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交易双方履约能力的专项意见
公告日期:2011-10-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交易
                     双方履约能力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
荐工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5 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等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天顺风能(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顺风能”、“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与 GE
Generators (Pensacola) LLC 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签署的概况
    2011 年 10 月 5 日,美国 GE Generators (Pensacola) LLC 与天顺风能(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顺风能”或“公司”)正式确认了风力发电塔架采
购合同,合同总金额 63,632,643.12 美元,折合人民币总金额为 40,439.91 万元(以
2011 年 10 月 5 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计算);合同标的为风力发电塔架;合同履
行期限(交货期)为 2012 年 1 月至 2012 年 7 月;合同生效时间为双方签署确认
后立即生效。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1、合同对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美国 GE 能源公司是全球排名前列的风电整机生产商,GE Generators
(Pensacola) LLC 是 GE 能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位于美国佛罗里达州彭萨科拉景
观公路 8301 号,主要从事风力发电机组生产和风力发电整体解决方案的提供。
    公司与 GE Generators (Pensacola) LLC 不存在关联关系。
    2.GE 能源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情况如下:
  会计年度        向公司采购金额(万元)         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比重
    2008                 10,692.20                       21.19%
    2009                 26,797.64                       57.94%
    2010                 12,738.56                       25.05%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总金额为 63,632,643.12 美元,约合人民币 40,439.91 万元,占公司
2010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79.52%。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 2012 会计年度的经营
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拓展,公司产能有了显著提升,客户也有了相应增
加,该合同系公司日常性经营行为,对公司主营业务独立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保荐机构对公司和交易对方履约能力的专项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与 GE Generators (Pensacola) LLC 签订的销售合同、GE
Generators (Pensacola) LLC 的基本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及 GE Generators
(Pensacola) LLC 履约能力的说明、相关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1、公司在技术工艺、产品质量、国际认证和生产能力等所有方面均具备该
合同履约能力。公司专业生产风塔产品,具有国际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建立
了良好质量管理体系,取得了风塔制作方面的多项国际认证,是我国风塔产品出
口的龙头企业。公司自 2006 年来为 GE 能源公司提供风塔产品,近三个会计年
度已成功为 GE 能源公司交货风塔产品金额超过 5 亿元人民币,产品技术、质量
和服务均能达到 GE 能源公司要求。
    随着公司工厂布局的稳步推进,公司风塔产品产能有了显著提升,苏州总部
工厂和连云港工厂的生产能力能够满足该合同的需求。
    2、美国电力行业巨头通用电气旗下的 GE 能源公司是世界主要的风力发电
机供应商之一,作为其下属子公司的 GE Generators (Pensacola) LLC 经营规模大,
资金实力雄厚,信用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中信证券将持续关注公司重大合同履行情况,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交易
双方履约能力的专项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建文
                      王   栋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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