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2年3月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9)。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