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21证券代码:832802 证券简称:保丽洁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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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指导公司董事会秘书之日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根据《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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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