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将审议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在会议召开前提交我们审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运作的要求。
2、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且关联董事应该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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