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一、 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1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低于9,550,700股且不超过10,983,300股。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
√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5)发行底价:
发行底价为16.00元/股。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公告编号:2022-004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公司尚未披露最近1年年度报告,最近2年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不满足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条件的风险。公司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以及《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19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金额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56,638,042.29 、38,236,692.43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2.18%、13.61%,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公告编号:2022-004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三、 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