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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09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内蒙古澄安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上信息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

? 注册资本:20亿元

?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1. 新公司未来拟开展的项目尚处于筹划阶段,目前尚未正式实施具体项目,暂未与政府签署具体的投资项目协议,有关的土地、厂房等筹备工作尚未开展。项目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开展情况为准,公司将根据新设公司及其拟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 新公司设立后未来拟开展新业务,公司目前在技术、人才、经验等方面的储备有限,能否支持项目顺利实施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

3. 新公司目前尚未设立完成,相关项目的开展、未来的经营等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新公司设立后,未来的业务开展和经营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4. 本次拟设立新公司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未来拟开展的项目也需相关部门审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5. 本次新公司注册资本仅为初步意向,具体根据投资项目的实际开展情况进行出资和调整。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为4.2亿,本次投资涉及金额较大,目前筹资计划暂未明确。

一、投资概述

1、为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拟在内蒙古设立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澄安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具体根据投资项目的实际开展情况进行出资和调整。

2、董事会审议情况:2022年3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澄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内蒙古乌拉特前旗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具体根据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调整)出资方式:由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比例100%。主营业务范围:半导体材料 、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硅棒、多晶硅片、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研究、生产、加工、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电站投资运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上信息,最终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的信息为准。

三、本次投资的风险

(一)新公司未来拟开展的项目尚处于筹划阶段,目前尚未正式实施具体项目,暂未与政府签署具体的投资项目协议。有关的土地、厂房等筹备工作尚未开展。项目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开展情况为准,公司将根据新设公司及其拟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新公司设立后未来拟开展新业务,公司目前在技术、人才、经验等方面的储备有限,能否支持项目顺利实施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新公司目前尚未设立完成,相关项目的开展、未来的经营等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新公司设立后,未来的业务开展和经营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四)本次拟设立新公司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未来拟开展的项目也需相关部门审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五)本次新公司注册资本仅为初步意向,具体根据投资项目的实际开展情况进行出资和调整。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为4.2亿,本次投资涉及金额较大,目前筹资计划暂未明确。

(六)公司将密切关注新公司的后续情况,提升经营管理水平,采取适当的策略和管理措施,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有关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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