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8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8号),因疏忽未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方向表述清楚,现更正如下:
原披露内容: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3月4日、7日、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更正后内容: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3月4日、7日、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公司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