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0839 证券简称:万通液压 公告编号:2022-026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2年3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董事会和监事会要求报告工作。
第八章 总经理的考核与奖惩第三十五条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收支计划,公司经营管理层应当努力完成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包括以下内容:总资产;净资产、净资产增长率;销售额、销售增长率;净利润额、净利润增长率。
第三十六条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成绩显著,由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给予总经理物质奖励,奖励可采用以下几种形式:现金奖励、实物奖励、其他奖励。第三十七条 对于经公司相关部门考核不能胜任其职守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处罚方法包括:限期改正、扣减报酬、降低薪水、下调职务、处以罚款、解聘。第三十八条 对于玩忽职守、因自身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除可给予上条处罚之外,还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具体数额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决定,赔偿数额原则上不得低于公司实际损失的10%。当相关损失发生时,公司有权从行为人应从公司获得的利益中直接扣除,以弥补公司的亏损。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或者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冲突的,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四十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均含本数。
第四十一条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第四十二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