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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源通信: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09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遵守诚信原则,尽职尽责,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2021年度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1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2021年度”或“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议并督促履行,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审议的议案投票表决情况
2021年4月7日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票同意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票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3票同意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3票同意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3票同意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票同意
2021年4月28日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3票同意
2021年8月25日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3票同意
《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四川汇源塑料光纤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3票同意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2票赞成, 1票回避
《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票赞成, 1票回避
《关于<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2票赞成, 1票回避
《关于<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2票赞成, 1票回避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2票赞成, 1票回避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2票赞成, 1票回避
《关于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2票赞成, 1票回避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2票赞成, 1票回避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北京鼎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2票赞成, 1票回避
《关于<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2票赞成, 1票回避
《关于豁免股东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组承诺的议案》2票赞成, 1票回避
2021年10月22日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3票同意
《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3票同意
2021年11月29日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3票同意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3票同意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等事项进行监督,现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并对相关公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披露的时效性进行监督,对公司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规范履职进行了持续监督。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时能够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也未发现滥用职权、损害股东权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均无异议。

(二) 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公司各季度及年度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并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汇报、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方式,对2021年度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财务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报告的内容及格式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核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认为:①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②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公司发展;③公司的日常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保证公司各项业务运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四)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审核意见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客观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了仔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可靠,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相关会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累计审批的担保额度为3,100万元;报告期末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400万元,占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8.13%。上述担保均严格履行了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九)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规定,没有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十)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2021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依法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制度内容,落实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十一)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照《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方式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政策规定,紧密结合公司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适时调整工作思路,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并完善监事会工作:

(一)加强监事会的自身建设,了解监管部门的新要求,积极参加监事会、证监局举办的专题培训活动,提高监事会人员的综合技能,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持续提高监事会的能力和效率,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打好工作基础。

(二)完善监督机制,开展好监事会日常活动,根据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或临时会议,并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监督公司集体决策的合规性,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进一步推动公司持续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提高内控评价水平,有效防范经营风险。

(三)始终紧密结合国家政策形势和有关文件精神,学习研究监事会新的工作机制,以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态度,加强与董事会和经营层的沟通协调,建立长期有效的沟通渠道,认真履行监事会的工作职能。

(四)强化对关键人、关键事、关键领域的监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信息。定期检查董事会和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监督职能。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政策法规,忠实履行监事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二年三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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