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101 证券简称:秋林3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债权人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1年12月2日裁定受理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秋林集团”)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1月13日指定黑龙江朗信银龙律师事务所为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清算被法院裁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关于法院指定公司破产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为保证债权人顺利完成债权申报,现将债权人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公告如下:
一、债权人申报相关要求
秋林集团的债权人应自2022年5月6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秋林集团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
2022年5月20日9时在哈尔滨市东大直街319号秋林集团办公楼9层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
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三、管理人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19号秋林集团办公楼8层
2、邮政编码:150000
3、联系人: 李宁 18603650729
秋林证券部 0451-53644632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