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期
限及投资品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0)。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期限及投资品种的议案》,同意在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下如下调整:
一、本次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期限及投资品种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投资期限及投资品种
调整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上述购买的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调整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上述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为便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统一管理,公司将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期限延长至与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到期日一致。投资品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事项及相关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目的
在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以提高资金收益。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闲置资金,来源均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有资金。
(四)关联关系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发行方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中低风险品种,可能会受到金融市场
及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委托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核查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君柱、向吉英、李夏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期限及投资品种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期限及投资品种,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
3、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期限及投资品种。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期限及投资品种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期限及投资品种,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
3、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期限及投资品种。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签约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认购金额(万元)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备注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贵竹固收增利单月持有期自动续期(对公)理财产品 | 固定收益类 | 9,000 | 2.0%-4.0% | 2021年11月22日 | 无固定期限 | 尚未赎回 |
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 中银理财“稳富”固收增强(月月开)0125 | 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 | 3.20% | 2021年11月25日 | 无固定期限 | 尚未赎回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光银现金A | 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6,000 |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7天通知存款利率 | 2021年12月20日 | 无特定续存期限 | 尚未赎回 |
农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 农银理财“农银匠心·灵动”30天固收增强人民币理财产品 | 固定收益类 | 5,000 | 3.05% | 2021年12月22日 | 最短持有期限30天 | 尚未赎回 |
合计 | 30,000 | - | - | - | - |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