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A股IPO战略投资者配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伟股份”)以自有资金参与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远钴业”)A 股IPO的战略投资者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2.腾远钴业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73.98元/股,战略配售事项下拟发行的A 股认购价格与 A 股发行价格相同。
3.根据腾远钴业公布的《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新股发行公告》,公司拟获配售股数为574,778股,获配金额为人民币99,999,876.44元(最终以腾远钴业拟于2022年3月10日公布的《腾远钴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为准)。
4.公司所获配股票自腾远钴业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 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腾远钴业的战略配售,根据腾远钴业公布的《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司拟获配售股数为574,778股,获配金额为人民币99,999,876.44元(最终以腾远钴业拟于2022年3月10日公布的《腾远钴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为准)。
本次参与腾远钴业战略配售事宜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该事项属于临时性商业机密,且能否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 5.2.9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时披露可能会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且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的,公司可以按照本所相关规定暂缓披露。”公司经审慎判断后履行了信息披露暂缓程序。现暂缓披露的原因消除,公司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1759978573P
3.住所: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金大道9号
4.法定代表人:罗洁
5.注册资本:9446.0614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4年3月26日
7.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8.经营范围:钴系列产品(硫酸钴、氯化钴)金属量6500t/a生产、销售(限厂内销售)(凭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24年5月12日),镍、铜、锰、石膏、氯化铵的加工和销售(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指标:
腾远钴业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 2021年3月31日 / 2021年1-3月 | 2020年12月31日 / 2020年度 |
总资产 | 311,147.49 | 278,554.12 |
净资产 | 250,227.40 | 219,982.23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87,132.44 | 39,895.43 |
净利润 | 29,616.20 | 4,783.84 |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腾远钴业主要从事钴、铜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国内领先的钴盐生产企业之一。腾远钴业的核心产品为氯化钴、硫酸钴等钴盐及电积铜。钴产品主要用于锂电池正极材料、合金、磁性材料等领域,铜则应用于电子电气、机械制造、国防、建筑材料等领域,是应用范围最广的金属之一。腾远钴业作为公司的重要供应商,与其已保持多年的紧密合作关系,考虑到双方在各自行业中所处地位及未来广阔的业务协同前景,此次参与腾远钴业的战略配售,将有利于双方充分发挥各自在资源、资本、技术等优势,发挥双方业务协同效应,围绕钴原材料供应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本次合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属于公司产业链合作的重要举措,为公司供应链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参与腾远钴业战略配售获配股票的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而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受宏观经济、行业、腾远钴业自身生产经营能力等多重因素影响,价格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存在二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