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3月7日(星期一)在惠州大亚湾西区龙山八路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2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晓蓉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4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顺利进行,基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批准的发行预案和授权,董事会同意: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授权公司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
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江西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科翔”)拟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及江西科翔将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事宜。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