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住所变更获中国银保监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住所的议案》。今日,本公司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兴业银行变更住所的批复》(银保监复﹝2022﹞151号),中国银保监会同意本公司住所变更为“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本公司将向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变更《营业执照》中的“住所”并修订章程相关条款,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