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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西车轴:晋西车轴董事长工作规则(2022年修订)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08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完善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长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长履职行为和工作程序,保障公司经营决策和日常管理有序衔接,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长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部门和人员。第三条 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设董事长1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四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五条 董事长应遵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忠实勤勉、履职尽责,推动董事会规范运行,践行公司愿景和企业文化。

第二章 董事长的职权第六条 董事长是董事会规范运行的第一责任人,享有董事的各项权利,承担董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第七条 董事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及时向董事会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企业改革发展的部署和有关上级部门的要求,通报有关监督检查中指出企业存在的问题,推动有关工作落实、督促有关问题整改;

(二)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三)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四)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五)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六)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七)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八)初步制定董事会定期会议、临时会议议题,对拟提交董事会讨论的有关议案进行初步审核;

(九)负责组织制订、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董事会运作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听取高级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工作报告,负责建立董事会与监事会的联系机制,对监事会提示和要求公司纠正的问题,负责督促、检查公司的落实情况;

(十一)组织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以及董事会授权其制订的其他方案;

(十二)提出董事会秘书人选及其薪酬与考核建议,提请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及其薪酬事项;提出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方案或调整建议及人选建议,提交董事会讨论表决;

(十三)负责组织起草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代表董事会向股东报告年度工作;

(十四)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董事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股东大会决定或董事会决议,不得超越董事会授权范围。

第九条 董事长在履行职责时,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 董事长暂时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

第三章 董事长专题会

第十一条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的事项,董事长一般应当召开董事长专题会议,集体研究讨论;董事长职责内的事项,董事长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召开董事长专题会议,集体研究讨论。

第十二条 董事长专题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参加会议人员由董事长根据会议研究事项的情况确定。公司监事、纪委书记、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可以列席董事长专题会议。

第十三条 董事长专题会议研究讨论以下事项:

(一)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的事项;

(二)董事长认为有必要的事项;

(三)其他需董事长专题会议研究讨论的事项。

第十四条 董事长专题会议根据需要召开,召开时间由证券部提出建议,董事长确定。

第十五条 董事长专题会议实行董事长负责制,对董事长职责内和董事会授权决策的事项,董事长有最终决定权,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董事长专题会议议定事项由公司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指导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并及时报告落实情况。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七条 董事长负责向董事会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并确保所提供信息

和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八条 董事长应当建立健全与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联系机制,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第十九条 董事长应当代表董事会,按规定及时向股东提供信息、报告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上市地有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实施后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的,均以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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