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为董事会临时会议,由李平董事长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强、安全性高、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等),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授权公司与子公司不超过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