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昊海生科: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08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1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对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的保密措施,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1年6月30日-2021年12月29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提交了查询申请,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出具了书面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有5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序号姓名交易期间合计买入(股)合计卖出(股)
1王婧婧2021年7月2日-2021年11月5日10,15513,726
2王辉春2021年12月7日-2021年12月8日500500
3吴明2021年7月1日-2021年9月24日1500272,778
4徐雯2021年6月30日-2021年8月18日1,2001,000
5刘凡2021年12月23日-2021年12月29日1,2270

公司根据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结合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对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进行核查:

刘凡在知悉股权激励事项后仍有买卖股票的行为。经公司与其本人确认,其买卖公司股票系其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做出的自行判断,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但是,根据审慎性原则,其自愿放弃其激励对象资格,并承诺后续配合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的调整工作。

经核查,并根据上述其他4名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说明,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尚未获知本次激励计划的任何信息,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操作的,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以上人员外,不存在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其中1名核查对象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后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出于审慎性原则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其他4名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