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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08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事项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计提应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欠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为了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1年末母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2021年度母公司的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芽公司”)、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亚公司”)和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都公司”)的经营现状和资产状况等因素,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应收上述三家子公司欠款计提坏账准备26,230万元,计入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当期损益,不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当期损益,其中:

计提应收麦芽公司欠款坏账准备18,840万元;计提应收鑫亚公司欠款坏账准备5,160万元;计提应收鑫都公司欠款坏账准备2,230万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对计提应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欠款坏账准备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公司计提应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欠款坏账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资产状况,本次计提坏账准备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计提坏账准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了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1年年末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麦芽公司和鑫亚公司对出现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和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8,241.89万元。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资产状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低风险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产品范围包括:银行机构结构性存款、证券公司收益类凭证、国债逆回购产品等。单笔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对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总体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该委托理财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对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购买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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