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2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钰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金私募合作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为更好地强化公司在既有业务领域的影响力,做大做强主营业务,并提高在清洁能源和移动能源产业的发展和布局能力,公司或公司指定的控股子公司拟与普通合伙人中金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成立以双碳产业链(包括但不限于清洁能源和移动能源产业链)等产业链上下游为主要投资方向的产业投资基金。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不超过人民币22.5亿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本次合作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全部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中金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