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9月20日以电子
邮件、传真、当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
会议于2011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其
中独立董事王忠明、李廷杰、唐广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童保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检查发现问题和专项治理自查问
题的整改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关于“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自记录(含更新)之日起至少保存十年”的规定,修改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资料保存至少五年”
修改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资料保存至少十年”。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