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连续两个交易日(2022年3月3日、2022年3月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采用电话和书面方式,对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公司自查,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书面方式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经公司自查,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经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三)公司预定于2022年4月25日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度财务核算尚在进行中,具体情况详见后续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敬请投资者关注;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四)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