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4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选举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认真审查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称、工作经历、社会兼职等,未发现被提名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为被提名人符合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续聘孙承志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续聘崔贵贤先生、纪荣刚先生、梁金桓先生、于仕龙先生担任副总经理;续聘国兴萍女士担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杨金玉先生担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瑞 赵宝华 李维清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