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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股份: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05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董事阮林兵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2月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2月1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议案暨延期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

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6、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董事阮林兵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公司随即披露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2年3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事宜进行了核实。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全部权益,其中包括13.40万份股票期权,13.40万股限制性股票;6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部分权益,其中包括3.00万份股票期权,

3.00万股限制性股票。综上,首次授予共有17名激励对象总共放弃16.40万份股票期权,16.4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219名调整为208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385.70万份调整为369.30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85.70万股调整为369.30万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

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调整,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杰克股份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调整程序和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

特此公告。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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