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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宝高科: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05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2年2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董事12人,实际参会董事12人。会议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方式的部分内容的议案》

根据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光电”)更好、更快地发展新业务的需要并综合考虑市场化需求、合作股东的诉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的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方式的部分内容进行如下变更:

1、公司不再限定莱宝光电增资后的注册资本;

2、根据莱宝光电的未来发展需要,公司不再限定莱宝光电增资后保持其在莱宝光电的第一大股东地位,增资后莱宝光电将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将不再拥有莱宝光电的控股权。

除上述内容及其相应变化的内容变更外,原有会议决议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票数占公司董事会董事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莱宝光电完成增资、本次担保变更后,公司及参与增资的各家股东按照各自在莱宝光电的认缴出资比例相应承担担保、共同合计向莱宝光电提供最高担保额度仍为5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不可撤销的履约担保,担保额度分配公平、对等;本次担保变更是基于莱宝光电增资后股东变化相应作出的担保变更,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增加莱宝光电的履约能力,保障其拓展更多业务。鉴于公司及参

与莱宝光电增资的各家股东按照各自在莱宝光电的认缴出资比例共同为莱宝光电提供担保,被担保方莱宝光电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6.3.13条款等有关规定,鉴于莱宝光电完成增资后将变更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且公司副总经理刘建军兼任莱宝光电的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莱宝光电将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在莱宝光电完成增资后,公司为莱宝光电现行提供的担保将变更为关联担保。董事会经审核,同意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对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进行如下变更:

(1)被担保人:公司之参股公司——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莱宝光电完成增资后)

(2)担保额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本次变更后的担保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公司按照对莱宝光电的认缴出资比例相应承担担保的比例、且公司与参与增资的莱宝光电各家股东共同合计提供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5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公司已为莱宝光电提供的最高金额为500万美元的《最高额保证函》将自莱宝光电的各方股东共同签署新的合计最高金额为500万美元的《最高额保证函》之日起废止。

(3)担保范围:为莱宝光电履行其与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采购协议》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莱宝光电业务拓展需要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

(5)对莱宝光电担保总额超出上述规定的额度后发生的每一笔对外担保,需严格遵照对外担保相关制度及证券监管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如达到股东大会审批权限时)的审批程序。

(6)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本次变更后的担保协议经莱宝光电各方股东签署生效之日起两年。

莱宝光电完成增资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梁新辉和董事、董事会秘书王行村均将不再兼任莱宝光电董事;该议案不存在关联董事,全体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全体非关联董事的1/2以上审议同意,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2/3以上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和《关于公司对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刊载于2022年3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分别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22年3月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3月21日下午2:30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6)刊载于2022年3月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票数占公司董事会董事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3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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