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本次担保事项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为通用智能(柬埔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推动通用智能(柬埔寨)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担保对象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3、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