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发表事前审核意见如下:
浙江银茂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茂进出口”)为公司参股公司浙江银茂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徐鸿先生在银茂进出口担任董事长。因此公司与银茂进出口构成关联方,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经过事前审议,我们认为银茂进出口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公司作为银茂进出口的主要股东,为其提供担保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沈凯军 费锦红 翁胜斌
202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