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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隆新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04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8,450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1,409,946股,占公司总股本1.2912%,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3月9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300,000股,并于2021年9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81,9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09,2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83,309,9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2912%;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25,890,0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088%。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1,409,94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912%,限售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2年3月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份数量变化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股票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亦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3月9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409,94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912%。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8,450户。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限售股类型限售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剩余限售股数量
首次公开发行 网下配售限售股1,409,9461.2912%1,409,946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股权结构变动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比例增加减少股份数量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83,309,94676.2912%-1,409,94681,900,00075.0000%
其中:首发后限售股1,409,9461.2912%-1,409,946--
首发前限售股81,900,00075.00%--81,900,00075.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890,05423.7088%1,409,946-27,300,00025.0000%
三、总股本109,200,000100.00%1,409,9461,409,946109,200,000100.00%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三月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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