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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新: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控人所持部分股权被司法拍卖及可能被动减持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05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股权被司法拍卖

及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陈德松先生直接持有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中新科技 ”或“公司”) 股 份 数 量为 21,656,2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2%,间接持有中新科技的股份数量为59,207,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72%,合计持有中新科技的股份数量为80,863,7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94%;本次公告司法拍卖的标的为陈德松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165万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2131%;本次公告司法拍卖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如本次公告拍卖最终成交,陈德松先生合计持有中新科技股份将由80,863,750 股减少为59,213,750股,合计持股比例将降至

19.7281%。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近日,公司通过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获悉,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将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实控人陈德松先生持有的中新科技股票2165万股。相关内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的相关情况

公司实控人陈德松先生因与金融机构借贷纠纷,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将于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3月14日10时至2022年3月15日10时,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实控人陈德松先生持有的中新科技股票2165万股,本次拍卖为第二次拍卖。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涉及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份比例起始日到期日拍卖人原因
陈德松21,650,00026.7734%7.2131%2022年3月14日10时2022年3月15日10时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金融借贷业务违约
合计21,650,00026.7734%7.2131%

注:本次拍卖分三笔进行,分别为:721万股、722万股、722万股(具体情况详见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f.taobao.com/0576/05上公示的信息)。

二、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累计被拍卖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陈德松80,863,75026.94%21,650,00026.7734%7.2131%
合计80,863,75026.94%21,650,00026.7734%7.2131%

三、其他情况

1、实际控制人陈德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目前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仍处于停滞状态。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陈德松先生直接持有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中新科技 ”或“公司”) 股 份 数 量为 21,656,2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2%,间接持有中新科技的股份数量为59,207,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72%,合计持有中新科技的股份数量为80,863,7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94%;本次公告司法拍卖的标的为陈德松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165万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2131%;本次公告司法拍卖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如本次公告拍卖最终成交,陈德松先生合计持有中新科技股份将由80,863,750 股减少为59,213,750股,合计持股比例将降至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7281%。

3、目前上述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实际控制人陈德松先生金融借贷业务违约本金及利息金额为62,612,104.78元。因该金融借贷业务违约事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对陈德松先生进行了诉讼,并申请对其持有的2165万股*ST中新的股权进行司法拍卖处置。

5、公司于2020年6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 (浙证调查字[2020]292号),目前公司正处于被立案调查期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减持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冻结股份存在被强制过户风险,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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