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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农种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04

公告编号:2022-007证券代码:837403 证券简称:康农种业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2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燕丽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方燕丽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持续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波、苏长玲、李建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会提名方燕丽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核查,方燕丽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彭绪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持续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彭绪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核查,彭绪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波、苏长玲、李建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持续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彭绪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经核查,彭绪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覃远照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持续正常进行,根据《中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波、苏长玲、李建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覃远照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核查,覃远照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彭绪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持续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彭绪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经核查,彭绪冰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波、苏长玲、李建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持续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彭绪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经核查,彭绪冰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燕武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波、苏长玲、李建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持续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陈燕武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经核查,陈燕武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丹妮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持续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李丹妮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经核查,李丹妮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波、苏长玲、李建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持续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李丹妮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经核查,李丹妮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建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波、苏长玲、李建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持续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李建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核查,李建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杨波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持续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杨波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经核查,杨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波、苏长玲、李建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持续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杨波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经核查,杨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苏长玲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波、苏长玲、李建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持续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苏长玲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经核查,苏长玲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原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发展需求,且因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繁忙,项目人员紧缺,经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友好协商,双方同意解除合作关系。为更好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评估,公司拟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全面负责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表示感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波、苏长玲、李建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原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发展需求,且因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繁忙,项目人员紧缺,经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友好协商,双方同意解除合作关系。为更好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评估,公司拟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全面负责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表示感谢。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2-007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十二章新增部分条款,新增内容如下:

1.第二百一十九条 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排,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牌事项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现金选择权、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

2.第二百二十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终止挂牌事项,可以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多种方式,为股东参与审议、表决提供便利。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鉴于本次董事会所讨论的议案还需要股东大会审议,为此,董事会提请于2022年3月19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本次董事会所讨论的议案还需要股东大会审议,为此,董事会提请于2022年3月19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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