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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路桥: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04

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路桥”)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建集团”)的95.00%股权、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路建筑”)100.00%股权及四川高速公路绿化环保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路绿化”)96.67%股权,同时,四川路桥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重组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

1、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拟购买资产为交建集团95.00%股权、高路建筑100.00%股权及高路绿化96.67%股权,本次重组不涉及立项、环评、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重组涉及的审核程序事项已在《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披露,并且公司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或核准的风险作出了风险提示。

2、公司本次重组的拟购买资产为交建集团95.00%股权、高路建筑100.00%股权及高路绿化96.67%股权,拟转让股权的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所有权,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将合法拥有标的资产,能实际控制交建集团、高路建筑、高路绿化的生产经营。交建集团、高路建筑、高路绿化资产完整,拥有与经营相关的各项资产。本次重组不会影响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4、本次重组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特此说明。(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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