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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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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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渝:四川成渝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04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3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本公司住所二楼223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会议材料已于2022年2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三)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6人,实到6人。

(四)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茂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查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查通过了《关于本公司终止<四川路桥与交通建设公司全体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2021年10月20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参与四川路桥向交通建设公司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的议案》,并与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路桥”)等四方签署《四川路桥与交通建设公司全体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原购买资产协议”)及《委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委托管理协议”)。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联交所

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规则”),该等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须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及上交所上市规则有关披露及批准的规定。有关该关联交易详情可参阅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四川成渝关于本公司参与四川路桥向交通建设公司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暨关联交易公告》。本公司暂未提请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审议该事项,将待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该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并提呈本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审议该关联交易的所有议案。现四川路桥为加快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工作(以下简称“四川路桥重组事项”),拟与本公司协商签署《四川路桥与交通建设公司全体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以终止向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四川路桥为完成购买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建设公司”)的100%股权,拟与本公司协商,以协议约定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本公司所持交通建设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后的5%股权。自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即终止原购买资产协议,由四川路桥与本公司再行约定该股份的转让事宜。本公司终止原购买资产协议,不影响四川路桥与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高公司”)、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藏高公司”)、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港航开发”)之间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生效和履行。同时,本公司所持交通建设公司5%股权通过协议约定方式的转让事项,与四川路桥重组事项相互独立、均不互为前提,其中一个事项是否实施不影响另一个事项的实施。且川高公司、藏高公司和港航开发就本公司协议方式转让给四川路桥的交通建设公司5%股权放弃优先购买权。经本公司监事认真研究,审查同意以下事项:

1、同意提呈本次会议的《四川路桥与交通建设公司全体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

2、终止参与四川路桥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宜的相关事项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查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以现金支付方式协议转让交通建设公司5%股权的议案》四川路桥为完成购买交通建设公司的100%股权,拟与本公司协商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现金方式受让本公司所持交通建设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后的5%股权。四川路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交通建设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后的95%股权与《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事项相互独立、均不互为前提,其中一个事项是否实施均不影响另一个事项的实施。同时,本公司对四川路桥拟购买交通建设公司其他股东所持交通建设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后的95%股权以及川高公司、藏高公司和港航开发就本公司协议转让交通建设公司5%股权均放弃优先购买权。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及上交所上市规则,该交易将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须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及上交所上市规则有关披露及批准的规定。本公司已于本公告日期签署协议,有关该关联交易详情可参阅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四川成渝关于以现金支付方式协议转让交通建设公司5%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经本公司监事认真研究,审查同意以下事项:

1、提呈本次会议的《股权转让协议》。

2、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所需,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协议条款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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