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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创达: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杰)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04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杰)

二0二二年三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独立董事许亮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已满六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之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许亮先生辞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补选为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1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7次,亲自出席7次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在参加会议前,认真阅读、详细研究和调查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各项议案均独立负责的发表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2021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积极研究分析,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严格审核、重点研究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如下:

1、2021年6月28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7月14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年 7月29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年9月6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年10月15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年10月27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年11月3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共同出资设立智能驾驶平台公司暨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三、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1、定期与公司内审部门、审计机构等进行沟通,实时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定期与公司高管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进行了解。

四、 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1年度参加

审计委员会会议三次,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两次。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内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查定期报告,换届董事提名等事项,切实履行了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2021年度,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对涉及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六、 学习和培训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特别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 其他工作情况

1、2021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1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1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年,本人将继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杰

2022年3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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