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3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的方式发出。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珠海格力置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置盛”) 将其持有的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5%股权以人民币36,31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同意授权格力置盛经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出售股权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协议、具体办理后续事项等。
关联董事鲁君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已经就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