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14次审议会议于2022年3月3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
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上市委现场问询问题
(一)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所涉及的各类原材料,通过关联方采购和非关联方采购的金额、占比及单价,进一步说明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2)说明采购制度、关联交易制度筛选供应商具体流程,相关内控是否合理有效;(3)说明发行人向中国电科五十五所采购微波毫米波芯片的毛利率与可比公司毛利率是否存在重大差异;(4)结合报告期内T/R组件相关资产和业务来源于原控股股东以及关联交易占比较高的情况,说明发行人业务是否具有完整性,是否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主要客户实行预付款政策的重点配套产品的交付期限,对于履约义务超过一年的合同,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结合现有产品的产能利用情况和募投项目进度情况,说明在收入增长放缓的情况下募投项目大幅增加产能的合理性,发行人消化新增产能的具体措施。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关联方中电财务向发行人提供存款和借款等金融服务是否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问题,发行人是否就此建立系统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二)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863计划课题存在多个参与单位,且已于2016年结项以及后续研发投入偏低等情况,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六条第3项规定例外情形的依据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仅以2021年市场占比的提高说明已实现进口替代是否具有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一)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无。
(二)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结合863计划课题存在多个参与单位,且已于2016年结项以及后续研发投入偏低等情况,补充说明发行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六条第3项例外情形的依据。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补充说明仅以2021年市场占比的提高说明已实现进口替代的合理性。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科创板上市委员会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