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以电子邮件送出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于2022年3月3日以传真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位,实到董事7位,董事杨敬红先生委托董事王章领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3名独立董事参加了表决,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于长生先生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的议案》。
董事会于2022年3月2日收到于长生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个人原因,于长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于长生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于长生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于长生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感谢。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