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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星星:关于孙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03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2日、2021年12月23日披露了《关于孙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73)及《关于孙公司破产清算被法院指定管理人并启动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5),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湘东法院”)裁定受理对萍乡星星精密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玻璃”)的破产清算申请,指定江西鸿天律师事务所担任星星玻璃管理人,并定于2022年3月1日上午9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公司于2022年3月1日披露了《关于孙公司破产清算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4),湘东法院向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萍乡中院”)报请提级管辖星星玻璃破产清算一案,萍乡中院裁定星星玻璃破产清算一案由萍乡中院审理。

2022年3月1日,公司收到星星玻璃管理人发来的(2021)鸿破管字第10号之九《关于萍乡星星精密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的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席人数及回收的表决单情况

星星玻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33家,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511,327,972.12元(其中,管理人初步认定债权金额408,419,781.46元,待定金额102,908,190.66元)。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558,377,379.37元(其中,管理人初步认定债权金额为430,407,966.16元,待定金额为127,969,413.21元)。

本次债权人会议中,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

511,327,972.12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558,377,379.37元的91.57%。

每家债权人1票,管理人现场共发出表决票33张,收回33张。

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

1、表决事项:《选举及授权债权人委员会的方案》

同意该表决事项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18人,代表的债权额495,882,843.52元,不同意该表决事项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15人,代表的债权额15,445,128.6元。同意该表决事项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33人的54.55%,已过半数以上;同意该表决事项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558,377,379.37元的88.81%,已超二分之一以上。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该表决事项。

2、表决事项:《债权人委员会议事机制和表决规则》

同意该表决事项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27人,代表的债权额503,192,864.99元,不同意该表决事项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6人,代表的债权额8,135,107.13元。

同意该表决事项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33人的81.82%,已过半数以上;同意该表决事项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558,377,379.37元的90.12%,已超二分之一以上。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该表决事项。

3、表决事项:《债权人会议书面表决办法》

同意该表决事项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28人,代表的债权额510,220,757.08元,不同意该表决事项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5人,代表的债权额1,107,215.04元。

同意该表决事项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33人的84.85%,已过半数以上;同意该表决事项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558,377,379.37元的91.38%,已超二分之一以上。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该表决事项。

4、表决事项:《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

同意该表决事项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28人,代表的债权额510,257,039.88元,不同意该表决事项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5人,代表的债权额1,107,215.04元。

同意该表决事项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33人的84.85%,已过半数以上;同意该表决事项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

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558,377,379.37元的91.38%,已超二分之一以上。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该表决事项。

5、表决事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同意该表决事项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26人,代表的债权额509,433,502.13元,不同意该表决事项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7人,代表的债权额1,894,469.99元。

同意该表决事项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33人的78.79%,已过半数以上;同意该表决事项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558,377,379.37元的91.23%,已超二分之一以上。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该表决事项。

三、风险提示

星星玻璃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对公司的最终影响将依据破产清算结果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星星玻璃破产清算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萍乡星星精密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的报告》【(2021)鸿破管字第10号之九】。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3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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